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吴忠销售分公司金沙湾加气站被其他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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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10日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吴忠销售分公司金沙湾加气站因充装人员盛艳萍对车辆进行充装液化天然气(LNG)操作时,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被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6日,青铜峡市场监管局河西市场监管所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吴忠销售分公司金沙湾加气站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盛艳萍对宁E95608车辆充装作业时所持泵吸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开机工作且现场无充装检查人员,该行为未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此外,《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仅记录20台次,该行为未落实充装记录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吴忠销售分公司金沙湾加气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构成了未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的违规行为。由于此行为,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30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