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1600元
2024年05月10日,淄博市邮政管理局就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淑芳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博高新区北岭路以南,花山西路以东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一期项目5号仓库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承办单位:淄博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