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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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1600元

2024年05月10日,淄博市邮政管理局就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山东顺元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淑芳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博高新区北岭路以南,花山西路以东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一期项目5号仓库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承办单位:淄博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