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00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金融界2024年5月11日消息,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清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路侧带和其他城市公共场所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被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罚款0.02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08日12时30分在福海街道展城社区锦程路人行道旁未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辆。经过进行详述。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构成了城市容貌违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