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龙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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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11日消息,海宁市建龙物流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海宁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罚款人民币33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28日11时29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02(桐九线)桐乡、海宁方向K10+200检查时发现海宁市建龙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市建龙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330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宁市建龙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海宁市建龙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3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