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送股征收红利税暴露金融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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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的一位投资者张先生投资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自己研究政策。最终,张先生发现,首先该股进行了10股送8股,所以需要抽税;其次,在新的差异化红利税政策下,因为提早了几天买入这只股票,他多交了一倍的税款。

在此之前,张先生并不知道在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

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事实上,在本次分红方案中,送股的8股股票,要按照该股票面额1元计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要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

“一开始我不知道送股也要抽税,后来自己研究明白了。”张先生表示。

而令他感到遗憾的是,此前并不知道红利税出台了新政策。

“如果早知道,我肯定会考虑提早买入,或者在登记日之前就把股票卖了,避开20%的重税。”张先生称。

事实上,张先生的情况并不是只有特例,很多投资者已经在懵懂之中,缴了20%的最高税率。

“多数客户的资金量比较小,都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上海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称。

特别评论

送股本质上是分股行为,美国称之为split,例如一个公司给每份股票再送一份,投资者并未吃到天上掉的馅饼,因为公司的净资产不变,所有股份都变成两份,则新的每份只相当于原来的半份,这是股票投资的基本常识。而国务院私下拟定的法规却忽略了此常识,暴露了专业缺陷。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探究很多问题,如是否有权立法,相关工作人员是怎么被招进去的,等等。

全部讨论

2013-03-21 15:09

@阎兆珣_分级基金: 国务院对送股征收红利税暴露金融白痴

“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这个也太夸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