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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邦集团、华讯方舟科技未按时披露年报被责令改正】6月5日因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监局6月5日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科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腾邦集团、华讯方舟科技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两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钟百胜作为腾邦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保证腾邦集团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吴光胜作为华讯方舟科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黄志杰作为华讯方舟科技副总裁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保证华讯方舟科技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