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已经获得调解,请尽快加入

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0喜欢:0

$宜通世纪(SZ300310)$
近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经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即将获赔。宜通世纪索赔条件暂定为: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且在2022年11月5日收盘时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023年4月7日,宜通世纪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号)。经查明,宜通世纪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7 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罗建欣律师表示: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