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所的监管措施会是什么?(一周监管动态 1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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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一般发生在上市公司收购业务时,被收购方就被收购业务做出的利润保证,是对被收购业务质量的一种保障,也是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交易对方签订业绩补偿协议,要求交易对手方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承担差额补偿义务,若标的公司业绩未达到所承诺的指标,则会触发业绩补偿承诺。

据他山咨询统计,业绩承诺方未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补偿义务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业绩补偿义务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或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查封、冻结,导致无法以股份补偿的方式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业绩补偿义务方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完成业绩补偿;

(3)业绩补偿业务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就标的公司审计财务数据有争议,拒绝履行补偿义务;

(4)业绩补偿方认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未完成所承诺业绩负有责任,拒绝履行补偿义务;

(5)无理由拒绝履行业绩补偿业务。

由此可见,不履行业绩补偿业务的主要责任方是在业绩承诺方这一边。上交所对业绩补偿的监管措施较严格,若标的公司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若被考虑到与上市公司设定标准不严格、审慎有关,上市公司便会收到监管函。深交所相比上交所更为“严谨”一些,除因上市公司原因直接导致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外,只对未能完成业绩补偿业务的一方做出监管措施。以下为弘高创意大股东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被深交所发出监管函的案例:2018年10月15日,深交所公告,因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决定对弘高创意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有弘高创意总股本59.59%的股份。弘高创意的前身为从事半导体器件业务的东光微电,2014年被弘高设计借壳,后改为现名。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曾承诺,弘高设计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亿元、2.98亿元、3.92亿元。资料显示,2016年,弘高设计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亿元,较承诺数少1.42亿元。按照重组相关约定,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1.39亿股,补偿现金1392.04万元。其中,弘高慧目应补偿股份7078.28万股,现金707.83万元,弘高中太应补偿6842.11万股,现金684.21万元。然而,截止深交所发函,仅弘高慧目向公司支付了现金707.83万元,其余补偿承诺均未履行。因此,深交所决定对弘高慧目、弘高中太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本周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因“业绩补偿”对上市公司发出了监管函,牛牛研究中心将在下文进行说明。

从证监会、上交所和深交所本周公布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来看,信息披露类违规占比最多,为34%;股票交易类违规占16%。具体违规占比如下表所示:

证监会行政处罚措施本周,证监会仅发出一封监管函,与内幕交易相关:

上交所1、监管函

本周,上交所共发出14封监管函,包括1封开篇提到的与业绩补偿相关的监管函。2014年11月,新华医疗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英德85%股权。成都英德高管层和核心人员隋涌等9名自然人获得公司股份4,736,708股并承诺:成都英德2014年至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4,280万元、4,580万元、4,680万元,相关股份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批解锁;如成都英德未达到上述业绩承诺,隋涌等9名自然人应当进行业绩补偿,且各自然人之间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新华医疗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成都英德2014年至201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163.35万元、3,252.24万元、-5,057.83万元、-4,593.45万元,连续4年都未实现业绩承诺,且合计实现金额为-3,235.69万元,与业绩承诺金额之间的差额巨大。在业绩不达标后,隋涌等9名自然人迟迟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其中,2015年,股东邱家山、魏旭航、罗在疆、李健、阳仲武至今仍未支付业绩补偿款;此后,2016、2017年,隋涌等9名自然人均未支付相应业绩补偿款。上交所对新华医疗的一般股东因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进行了通报批评,此外,还因公司新华医疗有关重组盈利预测的信息披露不审慎,对其又发出3封监管函:

2、问询函

本周上交所监管问询的类型均为问询函:

深交所1、 监管函

从业绩补偿方面来看,深交所较上交所来讲较为“谨慎”,若承诺方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深交所仅对业绩承诺方处以监管措施,上市公司暂不会接受处分。本周千山药机的其他人员及三维丝持股5%以上的员工便因涉及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2、 问询函本周深交所共发出34封问询函,其中主板5封,中小板15封,创业板14封。

问询函件中,除关注函有15封外,半年报问询函的数目仍可观,为14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