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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正好相反,这两年应该是先结算房地产,再来调节产服收入。因为房地产销售相对透明,交房有迹可寻,本来拖三年才结算已经算是奇葩了,再拖比较困难。而产服收入其实是个黑箱,多年累计下来,哪些该结算,都是跟政府商量着来的,外界不好揣测,怎么调都有道理。
落地后当年就可以结算,也可以下一年三月份之前结算。结算后,政府把这笔支付款纳入预算,当年结算纳入下一年预算支付,下一年三月份之前结算的就要纳入下下一年的预算里支付
也就是说落地后,华夏幸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什么时候和政府结算?比如17年落地额,华夏幸福最快可以选择18年3月份和政府结算,也就是说华夏幸福17年年报中的落地投资额,最快可以影响18年的营业收入是吧?因为17年还没有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