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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W(01810)$小米公司发言人,近日,余承东先生无端针对我司龙骨转轴技术发布不实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我们请余承东先生遵循“科学与严谨”的基本规则,请勿再抹黑同行、误导公众。
2023 华为花粉年会上,余承东称“大家直接抄袭华为技术了,还把编成自己的名字是吧,你也知道我们这个是双旋水滴铰链直接变成龙骨铰链,那龙骨世界上都不存在的”。
而余承东所说的“龙骨铰链”,恰好与小米 MIX Fold 3 手机的“小米龙骨转轴”名称类似。
小米反应还是很快的!
余大嘴并没有直接说是小米,直接起诉恐怕不行。况且孰是孰非自有公断!
小米汽车即将上市,又将收货一大波流量!
这个网友的观点似乎很有道理:
这次我支持余承东,因为小米自研微水滴形态转轴,在2020年9月18日申请的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而华为2016年就申请了水滴铰链结构专利,在2019年申请的专利是授权发明,授权人是华为,2021年依然是发明申请。什么叫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无法跟发明专利比的啊!只是在原有基础上稍微改进一下。

小米官方就出来发文了,说我压根没有超你的,它的证据是说我申请专利的时间比你的专利公开的时间还要早呢,

你的专利都没公开,那你是处于保密的状态。

我想抄也抄不着。

实际上这个逻辑我觉得不太严密,因为你要抄一个人的技术肯定不一定是只有从专利来找到这个抄的路径了,

你还可以从别的途径,比如说从华,我们挖几个技术人员,或者从供应商那里去打听等等,

那我觉得如果我是小米的官方发言人,我肯定会从法律上来证明我没有侵犯你的专利权。

那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小米的龙骨转轴到底有没有可能会侵犯华为的水滴铰链的专利呢?
从时间上来看是有可能的,因为龙骨转轴的产品是2023年发布的,而华为的水滴铰链呢是2021年6月就授权了,
所以在时间上是有可能的。
那从技术上来来说,其实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华为的呢它是齿轮加两个连杆,
这样的结构,而小米呢是齿轮加三个连杆,它相对于华为的那种结构,
可能就是多了一个连杆,这种情况下其实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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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讨论

用户67858426342023-12-12 13:13

余大嘴:我拿不出雷军百分之一的捐款额,还不许我哗众取宠黑小米了?

乐不思暑2023-12-13 19:06

你声称别人抄袭就应该你去证明别人如何抄袭你,而不是让别人去证明别人如何没抄袭你。这是一个基本逻辑吧。

木之实2582023-12-12 13:19

还是老任牛b,专利多到可以在加拿大换大别墅了,支持

junsne2023-12-12 19:37

明明是华为抄袭了小米的专利,小米申请的龙骨专利在华为水滴之前,却被反咬一口真是冤死,抹黑同行才是华为的专利。

leo1881582023-12-12 15:05

就该告余承东这厮,除了会诋毁国内友商之外一无是处。见了它美国爹的企业屁都不敢放,老总还以用苹果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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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可以节约很多研发费用,不论什么技术,都可以自研,只有卫星通讯,核心芯片实在研发不出来

余大嘴:我拿不出雷军百分之一的捐款额,还不许我哗众取宠黑小米了?

就该告余承东这厮,除了会诋毁国内友商之外一无是处。见了它美国爹的企业屁都不敢放,老总还以用苹果为荣

2级杆3构件4低副 改成 3级杆5构件7低副,这不就是典型的 你做出来后 我抄袭 规避专利吗

小米官方就出来发文了,说我压根没有超你的,它的证据是说我申请专利的时间比你的专利公开的时间还要早呢,你的专利都没公开,那你是处于保密的状态。我想抄也抄不着。实际上这个逻辑我觉得不太严密,因为你要抄一个人的技术肯定不一定是只有从专利来找到这个抄的路径了,你还可以从别的途径,比如说从华,我们挖几个技术人员,或者从供应商那里去打听等等,那我觉得如果我是小米的官方发言人,我肯定会从法律上来证明我没有侵犯你的专利权。那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小米的龙骨转轴到底有没有可能会侵犯华为的水滴铰链的专利呢?
从时间上来看是有可能的,因为龙骨转轴的产品是2023年发布的,而华为的水滴铰链呢是2021年6月就授权了,
所以才时间上是有可能的。
那从技术上来来说,其实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华为的呢它是齿轮加两个连杆,
这样的结构,而小米呢是齿轮加三个连杆,它相对于华为的那种结构,
可能就是多了一个连杆,这种情况下其实是有风险的。

雷军:我的偶像是柳传志。

不都抄三星吗?也就三星不混国内了,人家没中国市场仍然世界第一。

2023-12-13 12:14

摘:作为六个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已获得正式专利授权,拥有者为老东家),谈谈小米龙骨转轴和华为水滴铰链专利之争。
一、华为水滴和小米龙骨专利事件起源
华为余承东在2023年花粉年会内部讲话,表示水滴铰链被抄袭改成龙骨,“友商抄袭时不太尊重我们(华为)的知识产权,拿过去随便编个名字就说自己的。双旋水滴铰链直接变成龙骨铰链,龙骨是不存在的”。
小米针对余承东的讲话提出“余承东无端针对我司龙骨转轴技术发布不实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请勿再抹黑同行、误导公众”。详细内容,请参考附图。
二、华为和小米折叠屏铰链专利的详细说明
华为水滴铰链专利1:发明专利申请日期2019年12月13日,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授予日期2021年12月21日。专利特性:二级杆组,3+4设计。专利申请编号:CN201911286336。
华为水滴铰链专利2:申请日期2021年10月29日,发明专利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至今尚未被授权。专利特性:三级杆组,5+6+2设计。专利申请编号:CN202111275051、CN202111269091。
小米龙骨转轴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期2020年9月18日,实用新型专利授予日期2021年1月5日。专利申请编号:CN202022054968。
发明专利申请日期2020年9月18日,公开日期2022年3月18日,实质审查日期2022年4月5日,至今尚未被授权。专利特性:三级杆组,5+7设计。专利申请编号:CN202010988903。
小结:
华为水滴铰链发明专利(CN201911286336)在2021年12月21日获得正式专利授权;
小米龙骨转轴实用新型专利(CN202022054968)在2021年1月5日获得正式授权,相对应的发明专利目前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注意:华为是发明专利获得正式授权,小米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条款及法律解读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对于专利保护的法律解读:
发明专利在公开前是不受保护的,从申请日到公开日之间他人实施是不侵权的;
从公开日至授权日之间是临时保护,等待正式授权后可以追溯;
获得正式专利授权以后,可以实施专利保护。
四、对于折叠屏铰链专利之争的粗浅分析,仅供参考
1、以下仅列出相关事实的汇总,大家自行判断。
华为水滴铰链发明专利在2021年12月21日获得正式专利授权,自公开之日2021年6月18日起,享有专利保护权。
华为在2021年2月22日发布的Mate X2折叠屏手机,采用双旋水滴铰链设计。
小米在2022年8月11日发布的Mix Fold2折叠屏手机,采用了微水滴铰链设计。
小米在2023年8月14日发布的Mix Fold3折叠屏手机,采用龙骨转轴设计。
至今小米龙骨转轴的发明专利(编号:CN202022054968),处于实质审查阶段,尚未获得正式专利授权。是否有更多的龙骨转轴发明专利,请大家补充。
2、华为已经获得正式授权的水滴铰链专利和小米正在实质审查中的龙骨转轴专利,有一定区别。
华为水滴铰链发明专利1(CN201911286336)的专利特性:二级杆组,3构件+4低副设计。
小米龙骨转轴发明专利(CN202022054968)的专利特性:三级杆组,5构件+7低副设计。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简单的来说,如果小米龙骨转轴发明专利已经获得正式授权的情况(现在还没有),并且小米的三级杆组比华为的二级杆组能够取得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那么小米可以向国家行政部门申请,强制许可。
如果小米的三级杆组相比华为的二级杆组不能取得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并且实施依赖二级杆组,那么小米需要获得华为的授权。
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列举相关事实,不做谁对谁错的任何评判。
#小米和华为专利纠纷#小米龙骨和华为水滴铰链专利之争,大家看完上面这些内容,有什么想法,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2023-12-12 19:37

明明是华为抄袭了小米的专利,小米申请的龙骨专利在华为水滴之前,却被反咬一口真是冤死,抹黑同行才是华为的专利。

2023-12-12 14:13

还是菊花聪明,把遥遥领先注册成商标了,这样菊花在任何行业都可以遥遥领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