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质询证监会和公司,《证券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三个月内要给出决定,现在定增都三个半月了,超出时间,都无告示。
再发,还想加仓那,看了不加了。
如果是这样,那是公司违法了?
不想回或问题敏感就直接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