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控股:公司债权人应于8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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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7月10日,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星美凯龙控股”)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年7月2日,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4)沪0115破9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于2024年7月1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沪0115破90号《决定书》,法院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管理人。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9月12日13:45通过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具体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公司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