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房地产集团:已出售济南文旅城中部分自持物业资产,无剩余资金用于展期债券本息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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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6月17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2022年12月,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通过召开持有人会议,以“广州文旅城”、“无锡文旅城”、“济南文旅城”、“成都文旅城”(以下合称“自持物业资产”)和“重庆江北嘴A-ONE”、“温州翡翠海岸城”(以下合称“销售物业资产”,自持物业资产及销售物业资产合称“新增偿付保障资产”)的“收益权”为下述债券(具体见下表,以下简称“展期债券”)提供偿付保障措施,即公司承诺在不影响当地保交付的前提下,新增偿付保障资产产生的净剩余现金流专项用于展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具体而言,发行人承诺对外出售自持物业资产的对价将全部以现金形式交割,将出售对价扣除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商认可的必要支出(如有)后剩余资金归属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部分的30%用于兑付展期债券本息,发行人应将前述用于兑付展期债券本息的资金于取得交割现金30个工作日内用于提前偿还展期债券本息。

近期,公司已出售济南文旅城中自持物业资产的部分资产,交易各方达成《项目合作协议》,且交易各方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股权交易是基于当前市场及行业环境、资产经营现状等综合确定,对应的酒店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74,462,443.79元(大写:肆亿柒仟肆佰肆拾陆万贰仟肆佰肆拾叁元柒角玖分,以下简称“交易价款”),不存在低价出售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对外出售自持物业可用于兑付发行人展期债券本息的金额的正确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浙耀信商字[2024]15号)。本次资产出售事项无剩余价值用于展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工作。本次出售转让资产占新增偿付保障资产的比例较低。本次出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