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湖企业:“21龙湖03”和“21龙湖04”付息日为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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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5月14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关于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4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以及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

由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21龙湖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5月21日支付自2023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资金。

“21龙湖03”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5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35.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本息兑付日:2024年5月21日。

由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21龙湖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5月21日支付自2023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21龙湖04”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93%,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39.3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