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F模型的理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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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巴菲特、芒格对DCF推崇备至。虽然DCF在实践应用上的缺陷很多,例如自由现金流波动太大,难以估计;长期增长率乃至永续增长率的预测基本只能靠主观猜测,难言靠谱;折现率难以确定。但在实践上,还是有非常多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采用DCF模型进行估值。几乎没有人怀疑DCF作为一套思维模式,在理论上指导二级市场投资的价值。

然而,DCF的思想是否能够合理的指导投资,其实取决于投资者自身的投资周期。

在DCF模型中,我们可以把公司市值代入,然后计算出一个折现率,这个折现率,往往被投资者视为IRR或投资回报率。这种做法和设定一个折现率,然后算出企业的合理现值没有本质区别。但根本问题是,DCF计算的投资回报率,是企业整个存续期内的综合回报率,如果假设一家企业可以永远存续,那么DCF模型计算的是投资这家企业从现在到永远的永续回报率。这种永远持有股权的永续回报率比较适合巴菲特这样以收购为主的投资模式,因为收购本质上就是一种以永远持有的考量出发展开的行动。但是我们作为二级市场的投资人,一般不会永远持有某只股票,而是只会在企业利润高增长的时期内阶段性持有,可能普遍的持股周期是3-5年,因此DCF以永远持有股票为假设前提计算出来的永续回报率和我们一般3-5年的投资周期(以及投资周期内的回报率)并不匹配,且偏差巨大。

企业在生命周期中的不同发展阶段,利润增速的差异是很大的。在企业高速成长的几年中,利润增长是非常快的,这个阶段的投资回报率虽然往往略低于企业利润增速(因为还伴随着估值中枢的缓慢下移),然而此时的投资回报率仍然是非常高的;而等到企业完全成熟后,利润增长的很慢,这个阶段的投资回报率虽然能基本等于利润增速(估值基本不变),但此时的投资回报率仍然是比较低的。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我们一般会在企业利润高增长、高回报率的这几年中进行投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在投资的这一段时期内,保证股票回报率能满足我们的要求收益率即可;而不需要以DCF中永远持有的视角来计算永续回报率,更不需要保证永续回报率满足我们的要求收益率,事实上这在现实中也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如果将20%或25%的要求回报率作为折现率代入DCF中,会发现计算出来的合理估值非常非常低。例如企业连续5年以20%速度增长,永续增长率5%,折现率20%,则合理估值居然只有12倍PE。在实际中根本不可能找到满足这样估值要求的股票。这是因为要求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综合下来能提供年化20%-25%的回报是非常不现实的。因为企业成长带来的投资回报率往往是前高后低,因此如果有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能提供年化20%-25%的投资回报率,那意味着这家企业在数年的高速成长期中都要保持每年50%+的回报率,而在后面的成熟期中每年再带来个位数的回报率,这种要求显然很难有企业能达到。但我们实际的投资周期是3-5年,往往较短,因此只要企业有几年时间能够提供20%-25%的投资回报率,就能满足我们的投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说,除了DCF或剩余收益模型中的现金流和利润难以预测,缺乏实用性这个问题之外;DCF由于其计算的回报周期(永续持有的回报率)和我们的实际投资周期不匹配(3-5年),导致DCF在指导我们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时,也存在根本性的理论缺陷。例如某只股票长期保持20PE,未来三年确定会提供50%;50%;50%;永续5%的回报率,如果我们采用DCF来计算的话,会认为买入持有的回报率(永续回报率)为19%;但实际上如果以三年的视角来看,我们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0%。由于DCF计算的是永续回报率,在这个例子中,其在我们投资周期内,对投资回报率的计算偏差极其巨大(50%被算成了19%)。因此用DCF来计算中短期(3-5年)的投资回报率、以此作为买入标准毫无意义。

全部讨论

2020-02-08 13:22

DCF模型学习

2019-09-14 15:35

DCF作为思维模型更合理吧,实际操作中我还是简单用PE估算,DCF可以用来解释不同类型的企业为什么PE可以有很大差异。

2019-08-20 08:59

给你点个赞,跟巴菲特想多捐几个座位给美国的金融教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