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追究ST美尚王迎燕刑(民)事责任

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1喜欢:1

ST美尚实控人王迎燕,从股票上市前后9年造假,性质恶劣,完全是赤裸裸的欺诈。强烈呼吁政法机关,追究王迎燕的刑事民事责任。即使王迎燕有天大的本一事,也不可把sT美尚推向上市,幕后推手起了重要作用,首先保荐人证券公司,财报审计机构相关人员难逃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应立即停止ST美尚的保荐人证券公司和财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并赔偿股民损失。如果己逃至国外,应通过外交途径或国际刑警组织,引渡回国,否则,难以平民愤,更会造成不良传导效益,给行业造成恶劣影响。$上证指数(SH000001)$ $深证成指(SZ399001)$ $中证500(SH000905)$

全部讨论

05-15 06:42

千手观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