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华西能源等公司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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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自: Datayes!风险提示: 以下内容由机器节选自上市公司公告,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01 宝武镁业昨日宝武镁业因为其他被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处罚, 并罚款30.00%万元。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24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生态环境部帮扶检查组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该公司2023年度颗粒物排放量为3.14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3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96吨;实际排放量为颗粒物排放1.2351702吨,二氧化硫排放0.355869吨(超总量排污0.035869吨,超0.11倍),氮氧化物排放5.409234吨(超总量排污3.613234吨,超2.01倍)。你企业超总量排污。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02 华西能源昨日华西能源因为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经查,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0,000万元至29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3,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4,500万元。4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5,000万元至190,000万元、净利润为-19,500万元至-18,5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18,00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86,686.59万元,净利润为-19,306.8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8,477.39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黎仁超、毛继红、孟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上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03 ST智知昨日ST智知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2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ST智知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7.34万元。ST智知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ST智知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ST智知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至2020年存在部分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已确认收入未及时按财政审计核减等情形;2019年至2021年存在与少数股东交易不公允的情形;2021年至2022年存在对部分资产科目列报或划分不准确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玉江,时任董事长张亚东、张宇迎,时任总经理杨瑞、胡芳,现任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张炎锋,现任财务总监王文波,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ST智知、史玉江、张亚东、张宇迎、杨瑞、胡芳、张炎锋、王文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ST智知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7.34万元。ST智知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ST智知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ST智知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至2020年存在部分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已确认收入未及时按财政审计核减等情形;2019年至2021年存在与少数股东交易不公允的情形;2021年至2022年存在对部分资产科目列报或划分不准确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玉江,时任董事长张亚东、张宇迎,时任总经理杨瑞、胡芳,现任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张炎锋,现任财务总监王文波,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ST智知、史玉江、张亚东、张宇迎、杨瑞、胡芳、张炎锋、王文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04 帕瓦股份昨日帕瓦股份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24年1月31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00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2.09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7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财务总监袁建军、董事会秘书徐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公司财务总监袁建军,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智知(SH603869)$$华西能源(SZ002630)$$宝武镁业(SZ00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