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利欧股份等公司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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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自: Datayes!风险提示: 以下内容由机器节选自上市公司公告,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01 ST高鸿昨日ST高鸿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你公司2023年7月12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7月13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9月20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充更正后)》。经查,你公司7月12日、7月13日披露的投资标的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业务情况不准确。你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你公司董事长付景林、董事会秘书丁明锋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02 利欧股份昨日利欧股份因为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公开处罚, 并罚款20.00%万元。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07年4月27日至今,王相荣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或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8日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27日至今,王壮利任利欧股份董事,2011年5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颜某云系王相荣、王壮利母亲。颜某云证券账户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累计买入利欧股份484,200股,成交金额1,237,160元;于5月30日卖出利欧股份484,200股,成交金额1,113,660元,存在将持有的利欧股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王相荣作为利欧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壮利作为利欧股份董事,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一、对王相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二、对王壮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03 世龙实业昨日世龙实业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公开处罚、责令改正, 并罚款830.00%万元。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2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银行账户流水、公司文件、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世龙实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张海清作为世龙实业时任总经理,担任世龙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参与世龙供应链虚假贸易业务,在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汪大中作为世龙实业时任副总经理、世龙供应链时任总经理,参与世龙供应链虚假贸易业务,在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宜云作为世龙实业时任董事长、董事,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在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敦国作为世龙实业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在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冯建华作为世龙供应链时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参与世龙供应链虚假贸易业务,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车有根作为世龙供应链时任财务总监,参与世龙供应链虚假贸易业务,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八十万元罚款;二、对张海清、汪大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四十万元罚款;三、对刘宜云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四、对胡敦国、冯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罚款;五、对车有根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04 *ST世茂昨日*ST世茂因为其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3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5日,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自5月16日开市起停牌,本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及时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33号,以下简称“监管函”)。#05 福达股份昨日福达股份因为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2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22年4月,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在18个月内建成,计划从2022年1月开始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6月竣工验收完成。截至2023年6月末,上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你公司未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要求,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1月17日才予以审议披露。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于2024年3月19日下发《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桂证监函[2024]186号)。#06 嘉必优昨日嘉必优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12月27日,公司在前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授权到期、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授权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合计购买定期存款等理财产品1.11亿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才予以确认补充并对外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07 美腾科技昨日美腾科技因为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公开处罚, 并罚款50.00%万元。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因公司独立董事魏会生在担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独立董事期间,汇金股份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魏会生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世龙实业(SZ002748)$$利欧股份(SZ002131)$$ST高鸿(SZ00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