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华闻集团等公司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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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自: Datayes!风险提示: 以下内容由机器节选自上市公司公告,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01 金圆股份昨日金圆股份因为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2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股份或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二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金圆股份、金圆控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02 华闻集团昨日华闻集团因为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一是你公司与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拉萨美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了流量经营业务,业务实质系为客户提供代充值服务,你公司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在该业务中的身份为代理人,你公司上述流量经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二是你公司于2021年9月、12月将所持子公司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智成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杰奥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交易金额累计34,589万元,占你公司交易时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20%,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交易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财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03 启迪环境昨日启迪环境因为其他被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处罚, 并罚款20.00%万元。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9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23年7月26日上午,接投诉举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天门启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天门启洁实施了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天门启洁56号、102号垃圾运输车驾驶员为了达到处理公司垃圾进厂条件,在未对渗滤液进行集中处理的情况下,通过抬升车厢的方式,将车厢内渗滤液排入岳口工业园7号路垃圾中转站门口雨水井,该雨水井未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流向潭湖沟。天门启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天门启洁于2023年9月26日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承诺书,承诺依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并承担相应结果,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损害评估,证明天门启洁愿意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经天门市生态环境局集体讨论决定对天门启洁从轻处罚,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对天门启洁环境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值减少17%。针对天门启洁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相关规定,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1),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天门启洁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04 万丰奥威昨日万丰奥威因为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2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24年4月18日晚,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和特斯拉组建eVTOL的公司,进展如何”的提问时,称“与合作方已共同组建项目团队,联动国内国外技术、运营、管理团队商讨商业计划、投资方案等......”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同时,存在误导性陈述。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动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05 水晶光电昨日水晶光电因为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你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你配偶林映辉于2024年3月27日买入公司股票1,700股,成交金额23,698元;2024年3月28日卖出公司股票1,700股,成交金额23,715元。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你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06 *ST天沃昨日*ST天沃因为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责令改正, 并罚款650.00%万元。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4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  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天沃科技2017年虚增收入9.0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8.72%;  虚减利润0.8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91%。2018年虚增收入19.71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25.59%;虚增利润3.2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2.52%。2019年虚增收入23.9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22.17%;虚增利润3.53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9.88%。2020年虚减收入13.7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7.85%;虚减利润2.6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55%。2021年虚减收入8.82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2.95%;虚减利润1.08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2.61%。  上述违法事实,有天沃科技相关公告、相关合同、审批流程、银行流水、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天沃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就天沃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刘斌、任大成、韩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7年至2020年,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圭)、中机国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征舜电气有限公司、中能源工程集团北方有限公司、江苏昌烜建设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中机国能资源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上电日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昌正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机国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天沃科技关联方与中机电力存在大量直接资金往来,或者通过上海海圭、镇江新华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新能源项目供应商进行间接资金往来。  其中,2017年上半年往来金额80,577.3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42%,2017年全年往来金额560,070.48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206.51%。2018年上半年往来金额967,383.6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56.69%,2018年全年往来金额1,955,740.67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15.02%。2019年上半年往来金额144,320.0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8.00%,2019年全年往来金额162,520.06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44.29%。2020年全年往来金额84,255.58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33.66%。  上述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且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方对天沃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65,531.11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天沃科技相关公告、相关合同、会议纪要、银行流水、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天沃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就天沃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刘斌、任大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6年8月,刘斌与陈玉忠签订协议,以14.46亿元受让陈玉忠持有的178,016,372股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07%。2017年3月,陈玉忠与刘斌协商,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44,833,100股“天沃科技”,所得款项用于冲抵刘斌应支付股权转让款。2018年3月,刘斌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但相关股份一直未进行登记变更。截至2018年6月11日,陈玉忠名下持有175,053,374股“天沃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23.79%。  其中代刘斌持有133,183,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0%。  2018年8月,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与陈玉忠签订协议,将陈玉忠名下43,763,300股“天沃科技”及其妻子名下7,514,196股“天沃科技”转让给上海电气,上述股份合计51,277,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经陈玉忠与刘斌确认,上述协议转让的51,277,496股系陈玉忠代刘斌持有的部分股份。截至调查日,陈玉忠仍代刘斌持有81,905,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  刘斌,陈玉忠始终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天沃科技,导致天沃科技未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持股变动等情况予以披露,相关定期报告中关于前十大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的披露内容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2018年6月之后的股权变动系列报告书中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披露内容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天沃科技相关公告、相关合同、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刘斌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任大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韩臻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刘斌、陈玉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刘斌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任大成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韩臻采取2年市场禁入措施。#07 星帅尔昨日星帅尔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19年7月,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53.24%股权时,浙特电机财务报表附注和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未披露公示中的政府补助相关信息。同时,披露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部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楼勇伟、财务总监高林锋、董事会秘书陆群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08 华海药业昨日华海药业因为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超过十二个月,涉及金额1,150万元。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李宏,总经理陈保华,首席财务官张美,董事会秘书祝永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09 *ST美尚昨日*ST美尚因为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3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一、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你公司实际控制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但一直未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予以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的规定。(二)未按规定评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你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6次更正,但除2020年度财务报表外,你公司未评估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对其余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广泛性及盈亏性质改变的影响,以决定是否对相关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五条的规定。(三)2022年半年报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你公司2022年半年报对处置子公司收益会计核算时,未考虑少数股东权益及子公司资产减值的影响,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条的规定。(四)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不谨慎2022年末,你公司在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未充分考虑相关资产当时的状况,减值计提不谨慎,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的规定。(五)债务重组损失计提不及时你公司2022年因保理相关合同到期无法履行,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相关事项属于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你公司未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确认相关损失,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四条的规定。(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你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不一致,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期间,收入确认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减值计提政策不合理,部分项目未及时与监理方对账导致收入确认不及时,个别项目成本账面记录的供应商与实际不符,苗木郁闭度划分标准不明确,部分项目对供应商发票管理不到位,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不谨慎等情形。上述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导致你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2022年5月9日,你公司作为原告知悉起诉金点园林原股东案件被法院受理,涉案金额4.71亿元。直至2022年6月2日,你公司才披露相关诉讼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向你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送达关于其操纵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号),你公司直至2024年2月21日才披露相关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三)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1年期间,你公司存在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借款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重大缺陷、使用个人账户管理公司资金、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方登记不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运作不规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10 明阳电路昨日明阳电路因为其他被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处罚, 并罚款80.00%万元。

处罚情况

数据来自: Datayes!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2024年3月16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赛城湖派出所对九江明阳进行现场检查,查实九江明阳排入雨水井的水为仅经过物化和一期生化处理的综合废水,属于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对九江明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启迪环境(SZ000826)$$华闻集团(SZ000793)$$金圆股份(SZ00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