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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SZ002089)$ 第一、公告内已经明确“具体收购方式、对价和股权份额由甲 乙双方在签署正式协议时协商确定。”说明GCN不是全部收购,ST新海应该会继续留有股权;

第二、公告内已经明确“甲方有意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2 个月内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以实现甲方对目标公司控股为目标”。ST新海持有38.07%通家股权,张亦斌持有37.7%通家股权,合计75.77%。GCN只要收购51%股权就能达到控股,新海与张亦斌手中还剩24.77%;这个股权继续留在ST新海。

第三、这个收购方案,新海既拿到了现金,有保留有股份,是两全其美的最佳方案。

全部讨论

2022-11-28 23:03

张是张的,新海是新海的

2022-11-29 10:05

占10%多和全卖掉,基本没有区别。只能靠投资收益计公允价值了

2022-11-28 23:08

空心板超越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