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同洲电子股民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5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股民,可委托律师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