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政策点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强调石化产业布局刚性约束与节能降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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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政策要点及评述: 提出24-25年节能降碳年度目标,部署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任务 《行动方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行动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在重点任务方面,《行动方案》部署了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石化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等10方面行动27项任务;在管理机制方面,提出了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等5项任务;在支撑保障方面,明确了制度标准、价格政策、资金支持、科技引领、市场化机制、全民行动等6项措施。

《“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3.5%的约束性指标。“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十四五”前三年我国节能降碳成效显著,但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全国能耗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部分地区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次《行动方案》是对“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的拆解,在能耗强度方面延续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24-25年的节能降碳任务做出具体规划,从而指导节能降碳的进行。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优化油气消费结构 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指出: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半焦(兰炭)产业规模。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 (2)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 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国情,在未来5-10年,发展现代煤化工仍将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背景下,未来有限的化工用煤指标将更集中在龙头企业,煤化工龙头企业有望持续提升市占率和盈利能力。“三桶油”积极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有力保障我国能源供应,页岩油、页岩气开发技术不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能源转型背景下天然气需求有望稳步提升,“三桶油”作为国内天然气产销龙头将充分受益。 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指出: (1)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2)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3)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在能源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方面,化工企业前瞻布局氢能等新能源产业链,2023年,中国石油新建成投运10座加氢站、综合能源服务站46座,首套1200立方米碱性水制氢电解槽在宝石机械下线,中国石油将持续完善氢能产业链布局,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中国石化拥有国内最大的制氢能力,2022年的氢气产量高达445万吨,2023年,中国石化绿氢工业应用实现突破,新疆库车2万吨/年绿电制绿氢示范项目于2023年8月底全面建成投产,中国石化将致力于氢能领域高质量发展。

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 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指出: (1)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 (2)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4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 (3)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加快推广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本次《行动方案》再次强调了对于炼油等行业新增产能的控制,以及对于石化化工行业工艺改造的要求。目前石化行业需求复苏缓慢、新增产能集中投产,行业整体处于景气底部。我们认为,随着政策端继续强调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新增产能投放速度有望降低,从而改善我国石化行业供给端格局,行业景气度有望反转。此外,《行动方案》提出了对于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的要求,由于龙头企业技术更为先进、安全环保投入力度更大,随着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石化行业产能有望向龙头集中,行业龙头有望充分受益。

投资建议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建议关注勘探能力强、资源禀赋好的油气巨头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以及新型煤化工龙头宝丰能源华鲁恒升鲁西化工阳煤化工中国旭阳集团。 (2)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建议关注布局氢能领域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石化油服石化机械广汇能源卫星化学、宝丰能源、九丰能源东华能源、中国旭阳集团。 (3)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建议关注民营炼化、化纤巨头恒力石化荣盛石化东方盛虹恒逸石化桐昆股份新凤鸣,以及基础化工龙头白马万华化学、华鲁恒升、扬农化工等。

风险提示:原油价格波动风险,环保风险,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风险,下游需求不及预期风险,技术提升不及预期风险。

资料来源:光大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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