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收预处罚触及重大违法退市,内部承包媒体早有揭露,投资者挽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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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晚,奇信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揭露了公司从2012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超26亿。同时,因为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 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4亿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5.2条第(三)项及9.5.3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在此之前,奇信股份将2021年底已经完工并已支付的事业部项目后续包干费用 9.56亿元一并计入了2021年度“管理费用”;对项目后续包干费用未清理完毕的项目,暂估计提了相应的项目后续包干费用 3.90 亿元,将该费用计入 2021 年度“管理费用”核算。实际上已经初步揭示了公司长期虚增利润的信披违规。但是受破产重整因素影响股价一度连续涨停,几乎收复全部跌幅。

事实上,奇信股份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净资产负数已经涉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即使行政处罚未下达也已经不会影响公司退市的结局。

根据预处罚的内容,奇信股份已经涉及《招股说明书》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虽然奇信股份面临退市,但是投资者索赔诉讼可以对应追加相关券商和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揭露日认定上,谈虚道长注意到2021年9月27日晚,每日经济新闻发表的《调查丨众多挂靠业务以自营名义披露?建筑装饰企业奇信股份上市前业绩成色存疑》一文,通过现场调查和项目经理走访实际上初步证实了奇信股份招股说明书描述的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不挂靠、不转包系虚假陈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提示,虽然自媒体揭露日并未引发股价明显波动,但是揭露事实和股价波动并一定存在因果关系,由于奇信股份上市报告期净利润全部负数从事实层面已经构成欺诈上市。满足了违规行为重大性要件。故凡是2015年12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之间买入且2021年9月27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查阅“易索资讯”相关资讯 依法索赔。

2022年1月22日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首次将揭露日起算三年,作为投资者诉讼时效。同时,国内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首次引入自媒体文章作为揭露日。将揭露不要求以“镜像原则”以成为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认定揭露日的规则。那么当媒体文章高度真实可信的背景下,投资者应当保持较高的注意义务,多方佐证才能守好自己的钱袋子。监管部门及时问询调查和上市公司主动澄清才能更好保障投资者利益。$*ST奇信(SZ00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