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索赔:未及时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收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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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高宗标、黄一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6 号)。

由于上年度非标审计意见存在无法消除风险及四季度突击确认的收入存在无法确认风险,中潜股份退市风险激增,股价开盘跌超15%。

事实上,中潜股份的信披质量一直不高,2021年9月曾因关联交易虚构营业收入被证监会处罚。“易索资讯”证券索赔站主理提示,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投资者应当保持较高的注意义务,对于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上市公司本身保壳的主观动因就较强烈,同时业绩预告安全港规则给了上市公司部分免责空间。该事项是否构成信披违规有待后续信息披露,但是此前行政处罚事项已有投资者诉讼和解案例,凡是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且2020年10月20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通过“易索资讯”相关网讯 继续依法挽损。$*ST中潜(SZ3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