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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不明真相的群众: 讨论和争论都完全可以,这才是平台价值吧,没有什么是完全没意义的,各自看问题阐述问题的出发点不同而已,纯文字游戏确实不要也罢//@不明真相的群众:回复 @coldme: 这个有什么好争议的,媒体公司拥有自己的媒体内容、渠道、终端,可以在上面发布广告;广告公司自己并不拥有这些,从事的是广告的服务、中介业务。
引用:
2011-12-09 13:31
CFO刘德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优酷总体收入中95%是广告收入,其余的5%包括收费业务收入、版权分销收入和无线业务收入等。”你觉的这是一家互联网公司呢还是一家广告公司呢?这个分类定性将导致你的公司分析的出发点发生较大变化。

全部讨论

2011-12-09 14:03

回复 @coldme: 不过我是赞成你对广告生意的部分看法,我觉得广告生意不好玩,能否成为视频网站长期的盈利模式我也怀疑。

2011-12-09 13:57

兄台莫动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