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SZ002102)$关于冠福实际控制人表述错误的个人看法
目前冠福负责经营两大支柱多特的陈总持股11.66%和塑米的邓总持股10.3%,共计实际控制5.8亿股22%,已经超过四林控制3.8亿股14%,严格来说四林已经不是实际控制人。
按照司法解释,实际控制人至少直间接持有30%,或者体现在对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目前四林持股14%远少于30%,况且20年12月31日证监会最终对违规事项处理结果为对四林进行禁入处罚,四林目前虽然持股但是无法实际影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以目前实际控制人表述为错。如陈总和邓总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则目前实际控制人应该为陈总和邓总,如果不签订,则目前公司没有实际控制人,公司应该公告修整目前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