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兄,尘埃落地了,看看动力能不能有新生吧?
2.对公司的罚款600万元,依据的法规条款落后,致使处罚不精准,降低了处罚的效果。应该针对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进行处罚,它才是违规责任人。对上市公司处罚,包含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处罚。中小投资者有什么过错?
同样道理,中小投资者因信披违规索赔,也应该由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负担,而不应该由上市公司负担。
3.监管部门自身的工作低效拖沓,缺乏约束,亟待改进。
4.公司董事长已不能继续留任,董事会必须尽快换届。航天科技集团董事长已到任,六院领导班子的调整为期不远。
5.公司经营质量非常差,濒临退市边缘,在全部120多家央企军工上市公司中垫底。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善。
6.本次处罚还算温柔,已明确告知不会强制退市。
索赔金额的计算和确认非常复杂,没有一年两年估计难有结果,实际赔付金额也不会大了。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的罚款,以及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的索赔金额,都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最后成为“以前年度亏损”的。年度亏损只扰动投资者心理和情绪,不影响重组事项。
上市公司重组转型之后,利润可以优先(税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