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档案、密码(档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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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SH600664)$ @今日话题

欢迎交流,不推荐股票,不技术分析,不短线,只研究企业过去与未来,梳理企业投资逻辑。

本人尽量收集公司档案,为fr400168 但一个人还是有限,如有疏漏之处还请不吝补充。

公司市值77.15亿元/流通77.01亿元,股本25.21亿股/流通25.19亿股,3.06元/股。

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医药研发与制造、批发与零售业务,是集医药研发、制
造、销售于一体的国内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

1993 年 6 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00664.SH),是全国医药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也是黑龙江省首家上市公司。2015 年,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对下属资产及业务板块进行了整合,打造了旗下医药商业上市平台(人民同泰,600829.SH),实现了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独立经营、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

公司医药研发与制造业务涵盖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生物制剂、中药、保健品等产业领域,产品聚焦大健康类、抗感染类、慢病类、呼吸类、消化类五大治疗领域,在产在销品规 352 个,主要产品包括葡萄糖酸锌口服溶液、复方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钙铁锌口服液、双黄连口服液、阿莫西林胶囊、拉西地平片、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CHO 细胞)、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布洛芬颗粒。

公司医药批发与零售业务主要通过旗下上市公司人民同泰开展,人民同泰是黑龙江省医药商业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辐射吉林和内蒙古,经营产品包括中药、西药、保健品、日用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化学制剂等。

历史沿革

2017年12月28日,中信资本天津拟通过其控制的中信资本医药对哈药集团进行增资29.2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信资本天津之实际控制人中信资本控股旗下中信冰岛与华平冰岛、中信资本医药合计持有哈药集团 60.86%的股权,中信资本控股将成为哈药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增资完成后,哈尔滨市国资委持有哈药集团的股权下降为32.02%,中信资本控股旗下三家企业(中信冰岛、华平冰岛、中信资本医药)合计持有哈药集团 60.86%的股权,中信资本控股将成为哈药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进而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7年12月28日,中信资本控股间接持有哈药集团60.86%,而哈药集团持有哈药股份46%,因此中信资本控股通过哈药集团间接拥有的权益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中信资本控股应当向除哈药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732,588,731.26 元。

增资后续

2018年6月22日,经与黑龙江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沟通,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方案按照 19 号令要求在 2018 年 7 月 1 日前将无法获得批准。由于 36 号令的出台,导致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事项相关政策规定出现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哈尔滨市国资委经认真研究,终止本次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要约收购股份也随之终止

增资已终止

2018年2月15日,公司拟认购 GNC 发行的每股价格为 1,000 美元的299,950 股可转换优先股,认购金额为 299,950,000 美元,转股价格为 5.35 元/股,根据此转股条款,转股完成后,预计公司将获得 GNC40.1%的股权,从而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优先股年股息率为 6.5%。

GNC 为一家知名的美国上市公司,是国际知名的保健品、营养品等膳食营养补充剂品牌,在全球 50 余个国家和地区拥有 9,000 余家零售门店,提供 1,500 余种健康类产品。GNC 以营养补充剂和保健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并经销第三方同类产品,自主品牌产品销售约占营业收入的 50%左右,产品涵盖维他命、草本及矿物质保健品、运动健身补剂、体重管理产品、个人护理以及食品饮料等。

公司将与 GNC 设立合资公司运营中国大陆地区业务,其中哈药股份将持有合资公司 65%的股权,GNC 持有合资公司 35%的股权。

合资公司将拥有中国大陆地区 GNC 业务的独家经营权,GNC 将授予合资公司长期的独家商标许可,允许合资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生产、销售 GNC 产品。

收购后续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药香港与GNC、GNC中国、GNC HK以及GNC上海签订《主重组与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

GNC 中国将于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GNC PRC Partner(暂定名),GNC PRC Partner 于上海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PRC JV。将 GNC 上海与 GNC 中国业务相关的资产、权利、义务和财产等转移至 PRC JV。

公司将以等值于 2,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为对价认购 PRC JV(暂定名,为一家即将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并取得 PRCJV65%的股权。哈药香港以 1 港币为对价认购 GNC HK 新增发的股份并取得 GNC HK65%的股权。

主要内容

1.授权 PRC JV 在指定区域内(中国大陆)独家推广、分销、销售和进口 GNC 产品;

2.商标使用授权包括所有现有的和未来的 GNC 品牌和子品牌;

3.经过 GNC 的认证,PRC JV 有权生产或通过国外或者国内的第三方代工厂商生产 GNC 产品,GNC 授权 PRC JV 使用生产 GNC 产品相关知识产权;

4.GNC 将以等同于其美国和加拿大自营门店的供货价为 PRC JV 供货。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河图支行账户向 GNC 支付了 10,000 万
美元。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河图支行账户向 GNC 支付了 5,000 万美元。

2019 年 2 月 13 日,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河图支行账户向 GNC 支付了 14,995 万美元。至此,公司认购 GNC 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的全部款项已支付完毕。

2019年2月16日,公司于13日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完成认购 GNC HK新增发的股份并取得该公司 65%股权的交割事宜。自交割完成之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香港将持有 GNC HK5%的股权。

2021年6月10日,美国东部时间 2020 年 6 月 23 日 GNC 发布公告宣布进入重整,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参与 GNC 重整,并于美国时间 2020 年 10 月 7日成功完成交割,哈药集团取得 GNC 控制权,重整后的 GNC 成为哈药集团全资子公司。

同时,公司对GNC可转换优先股的投资在2020年进行了计提减值,18.30亿元冲减公司净资产,1.71亿元应收股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哈药股份销售了美国GNC公司保健品超过10亿元,同比增长达到230%。

收购已完成

2018年10月26日,公司与以色列梯瓦制药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梯瓦”)签署了《授权与分销协议》。公司向梯瓦购买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6个产品的中国区(除香港、澳门和台湾)独家销售代理权,期限为20年,且除非协议因故终止,将自动续期;另外,公司购买梯瓦利用其技术资料帮助公司取得6个产品中国国内上市批文的权利,交易金额 1,500 万美元。

2019年6月15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简称“哈药总厂”)为公司所属分公司,为解决哈药总厂环保问题,对公司整体产能进行优化,公司管理层拟定哈药总厂具体搬迁方案。

公司计划分批次累计投资 21,308 万元建设哈药总厂利民厂区注射用头孢粉针制剂生产线项目。车间总建筑面积约 1.62 万平方米,达产后预计生产能力为头孢类粉针制剂 2 亿支/年。

2019年6月29日,国药控股与公司在上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本框架协议自动延续。

公司将委托国药控股所属子公司进行区域经销或代理销售,借助国药控股的分销网络和物流配送平台,确保直销医院、零售终端或经一次商业分销到达销售终端,减少营销环节和降低成本,保障产品的顺畅销售。

2019年8月12日,重庆哈珀、黑马祺航与哈药集团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分别以现金 805,294,116.45 元、402,647,059.15元对哈药集团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哈尔滨市国资委的持股比例将由 45%下降至 38.25%,公司实际控制人
将由哈尔滨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同时,因哈药集团股权变更触发要约收购,8月23日哈药集团确定要约价格为 3.83 元/股。在 8 月 27 日至 9 月 25 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 28 个,共计 63,138 股股份接受哈药集团发出的要约。

2021年1月19日,哈尔滨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哈药集团3.825%股权,涉及 16,650 万元国有资本,无偿划转至省国资委。

2023年11月8日,公司分公司哈哈药总厂参加了国联采办组织的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哈药总厂产品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

2024年4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精制药为公司口服液生产基地,根据公司规划,拟对三精制药口服液一车间灭菌、包装工序进行工艺布局调整,引进自动灭菌系统及装箱码垛系统;完成 SCADA 系统建设,搭建厂级 MES平台;在数字化系统投入使用的同时,为后续车间接入预留端口。本项目总投资 4,97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注::营长在此申明上诉所发的内容,其乃个人逻辑分析,不构成操作和买卖建议,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