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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达美股投资: 多逛一下论坛,即可避免刑罚:

李某持有某红茶集团的股票。一日其与王姐相识,见王姐姿色动人,便向王姐吹嘘自己所持有的某红茶集团股票将在未来一个月内连续涨停,赢利可在本地买下一套豪华住宅。王姐对经济没有概念,误以为自己认识了未来超级富豪,于是便答应与李某交往并发生了关系。一个月后,某红茶集团股票连续跌停致停牌,王姐得知实情后,便bj称李某qj。

李某作为一般投资股民,无法预测某红茶集团未来的股价走势,所谓“未来一个月内连续涨停,赢利可在本地买下一套豪华住宅”仅系其个人对股市的预判,本身不能被认定为是欺诈。即便这种判断明显超出经济学常识而可能构成欺诈,王姐本身对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身的性质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只是对“自己是否遇上了一个未来超级富豪“一事产生了错误预判,因此行为人不构成qj罪。网页链接//@陈达美股投资:回复@陈达美股投资:现实比理论生动多了:

四川雅安,发生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强奸案。女子小冷失恋求安慰遂约4名闺蜜一起吃饭喝酒,一心求醉的小冷很快喝晕了,并声称想要个“渣男”。四名“好”闺蜜一合计,便找来男子雷某。

自觉天上掉馅饼的雷某非常积极,很快到场,将醉酒的小冷接到宾馆连续两次发生了关系,还将与小冷发生关系的视频发给朋友郑某等人观看。郑某见有这好事,主动提出也想与小冷发生关系。

凌晨2时许,雷某回到酒店房间,第三次与小冷发生性关系。随后将房卡交给郑某并告知小冷所在的房间号后离开酒店。随后郑某也与小冷发生了关系。

次日,冷某醒来发现自己异常,询问闺蜜后得知一切,遂报警。最终,雷、郑及冷某闺蜜四人均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刑。(来源:四川雨城区法院)
引用:
2021-08-06 09:24
QJ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如果你以为你已彻底理解了QJ罪,那么不要着急,请往下看。
我国的刑法,源于所谓大陆法系,基本上经过了一个德国传染日本,日本传染台湾,台湾再传染我们的路子,当然我们与日德也有交叉感染,这在早年间纯粹是看学者的德语与日语造诣,实在不行的可以直接读台湾的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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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01:09

其实我倒希望罗翔教授来针对这个案例来讨论,,,雅安的哈。但现实是就算罗教授愿意也要小心翼翼,或者胸有成竹。这后者才最可怕,,,

2022-02-15 00:47

@陈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