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十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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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个人理解,不一定对。
唐朝估值法的问题是1是预设合理估值,2是不区分成长质量所谓all cash is equal。
1的问题是估值是实际市场给的,市场风格变动也很快,预设个合理倍数往往一厢情愿。
2的问题是不同成长速度以及不同成长质量的企业,市场给的估值明显是不同的,比如10%增长的企业,和20%增速的企业,3年后利润都是100,唐朝都给20倍估值,这明显不符合实际。
唐朝估值法的精髓,是合理估值基础上打的5折,这个折扣而非他的合理估值,带来的安全边际导致大部分时候不会出大错。不过这也导致这一估值法的逻辑错误很长时间内难以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