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收证监会“监管罚单”前或已“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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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4月13日,容百科技因证监会“监管罚单”被披露引发股价暴跌。但在此之前,“罚单”的中相关收款损失问题已有先兆,并仍在艰难解决中。

近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容百科技因对比克电池的应收款项信披不合规,收到证监会“监管罚单”。公司股价在近期持续走低后于昨日迎来暴跌,深跌10.27%。

承兑汇票等有关风险未合规披露,遭证监会行政监管

证监会对容百科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在申请科创板IPO时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存在两项信息披露问题。

一是未充分披露比克动力信用风险大幅增加情况。公司于2019年7月1日起将比克动力信用额度调整为0,但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为7月16日)中未披露该事项并充分提示风险。

二是未披露比克动力“回款”的实质为以自身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偿还逾期应收账款。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截至2019年6月25日,比克动力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电汇合计回款金额为10,561.62万元,回款比例约为49%”。上述还款中,比克动力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总计7,002.84万元,占总回款的66.30%,但公司未披露回款是以自身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为主的情况。

据了解,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是由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由在承兑银行开具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对开户银行申请并经过银行的审核通过承兑,保证在制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和持票人的票据。因此,银行承兑汇票比起商业承兑汇票有更大的信用保障;商业承兑汇票在回款操作中具有一定风险。

依据科创板股票注册发行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会决定对两家公司采取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对于证监会的“监管罚单”,投行人士王骥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的处罚意味着杭可科技容百科技将在一年内不具备公开发行证券的资格,但非公开发行不受限制,定增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还可以正常进行。

容百科技收证监会“罚单”前,已先被宁波证监局约谈、监管

在此次证监会对容百科技出具“监管罚单”前,相关事件已有先兆。

2019年6月,容百科技上市过审时,科创板上市委问询过公司2018年度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和收款风险。

容百科技回复称,在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中,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1,558.17万元。2019年初至2019年6月25日,比克动力通过电汇与票据方式对公司的合计回款金额为10,561.62万元,回款比例已接近为50%。同时,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比克动力2018年经营业绩虽出现同比下降,而仍保持盈利状态、经营状况正常,故公司经单独测试后未对其期末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比克动力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前述应收账款无正常收回,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同时,容百科技亦表示,比克电池的圆柱型三元动力电池装车量位居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及稳定的客户群体。比克电池2018年度的业绩下滑为暂时现象。

而时至2019年底,容百科技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公司前董秘陈兆华、董事长白厚善、财务负责人赵岑分别被宁波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

其中一项实施意见就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截至2019年6月末、9月末,容百科技对比克动力(包括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中分别有84.19%、96.05%处于逾期状态,且在7月1日至10月29日三季报披露前,比克动力还款额均仅占6月末、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0.90%,公司对其授信额度自7月1日起下调为0。以上情况说明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相关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但公司在2019年半年报中仍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此后,上交所依据宁波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对容百科技及三名高管予以监管关注。

容百科技上市首年增收降利,2019年业绩快报发布后市值缩水56亿

2019年为容百科技科创板上市后首个财报公告年。2020年2月28日,容百科技公布的2019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9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98%;初步核算的归母净利润为9,482.4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5.46%;扣非净利润更是同比下降65.81%;净资产(加权平均)收益率更是由8.51%下降至2.61%。公司营收出现“增收降利”的情况。

2月28日,容百科技发布业绩快报当天,其股价暴跌11.15%,公司市值由182亿元一路下跌至126亿元,市值缩水约56亿元。

对于利润大幅滑坡,容百科技给出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司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单项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及相关指标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这其中就包括对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的大金额计提坏账。

3月16日,容百科技披露了公司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回款进展。截至2020年3月15日,公司本期收到比克电池电汇款项16.0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万元以及采购订单6.01万元,前五期累计收到电汇16.0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820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

目前,容百科技收到的钱款数额远低于双方此前签订的付款协议中约定的数额。2019年11月初,容百科技和比克电池于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3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五期还款,累计计划还款金额17,520.75万元。

另外,容百科技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已对比克电池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所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已获法院裁定支持。

而对于证监会的“监管罚单”,有网友认为“这算什么处罚,这是纵容造假”。


对于惩处力度,近期河南证监局对豫金刚石监管措施可作为一个参考。今年2月29日,豫金刚石预计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盈利8040.34万元;4月3日,豫金刚石将公司净利润改为预亏损51.51亿元。为此,河南证监局认为,豫金刚石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豫金刚石及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