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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冒出个金融消费者,被网络群嘲,大王觉得非常有意思,这明明是呵护投资者的大利好啊,你们为什么看不明白呢?
过去投资者因为公司造假造成巨大损失,如何赔偿法津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能还给你本金就是祖坟冒青烟了,现在好了,既然把投资者定义为金融消费者者,那么就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道消费者买到假货,权益保护法是怎么规定的吗,假一赔三,对不对?
比如某人一万元买了个华为手机,回来发现是个冒牌货,那么就可以拿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个武器打官司,要求对方赔偿三万元。
现在投资者也是消费者,也可以拿起权益保护法这个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造假,同样必须假一次三。
当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刚实施的时候,有个隔壁老王专门去买假货,然后打官司要赔偿,被誉为打假英雄,名利双收。大王希望有精通财务的投资者站出来做打假英雄,专门寻找有造假嫌疑的公司,然后打官司,让他赔个倾家荡产。
有人知道照片上的姑娘什么民族吗?
#林不园# #股民日常# $贵州茅台(SH600519)$ $广汇汽车(SH600297)$ $天齐锂业(SZ002466)$

全部讨论

07-01 20:31

1赔3就是送股嘛,再送3股要不要。

那大家都去买造假概念股

07-01 20:05

关键可以判,没钱赔,卵用

07-01 18:51

汉族

07-01 18:33

消费过基金

消息在于人解读。 别有用心。各怀鬼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