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就要从我国的法律说起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么,法律上怎么认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呢?
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时,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或生活上的照料,或者负担了继子女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这种情况,对于再婚家庭来说,太常见不过了。
庆幸的是“珍珠米”和她的继母关系还不算糟糕,继母的儿子已经同意配合她去办相关手续。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放弃这样一个继承财产的机会的,尤其是如果财产还比较多的情况下。
在“珍珠米”的帖子下,有位朋友分享说,同事的哥哥之前再婚时,女方曾带来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两人离婚多年后,同事哥哥去世,前妻以这个孩子的名义把其他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最后法庭判决支持分割。
现在再婚家庭很多,父母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多考虑一些,是人之常情。如果父母立下遗嘱,指定财产全部由亲生子女继承,是否可以避免继子女分割财产的问题呢?
理论上可以,但实际操作起来不容易。
当一个人过世,遗产继承人需要拿上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审核过后,必须所有继承者全部到场,认同遗嘱内容并签字,之后才能将遗产过户。
这里的“全体继承者”就包括了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旦其中有人质疑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或者不认可遗嘱上的分配方案,那就只能诉诸法律,打官司来解决。
当然,有遗嘱一定比没遗嘱好。除了遗嘱,也建议大家配置寿险。
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寿险和遗嘱一样都是刚需。
寿险最大的价值,在于定向私密传承,确保财富精准传给自己想传的人。寿险可以指定受益人,被保人身故后,受益人凭借保单和死亡证明就可以申请理赔,保险金直接打到受益人的账户,不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其他继承人更无权分割。
另一方面,寿险还可以通过杠杆放大传承的财富。40岁女性,选择20年交费,年交17万多,就可以锁定1000万的财富传承给下一代。交完全部保费后,仍有约2.8倍的财富杠杆。
财富传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管是再婚家庭还是普通家庭,都要用好工具,及早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