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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SZ002320)$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1日通过,并于日前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50条,旨在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现代化航运服务管理体系,是国内覆盖航运要素最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标准最紧密的地方性航运法规之一。《条例》的出台,必将对加快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助力海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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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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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08:52

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项目签约仪式拟邀请单位一、时间:2021年9月16日(周四)9:16-10:00二、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三、参加人员(约280人)(一)国家部委(7家,约14人)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交通运输部及其所属珠江航务管理局、海事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船级社。(二)广东省(13家,约26人)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交通厅及其所属海峡办、广东省国资委,湛江市政府、湛江市发改委、湛江市国资委、湛江海事局,徐闻县政府、徐闻海事处、广东船级社。 (三)海南省(28家,约56人)海南省省委、海南省政府,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海南省交通厅及其所属港航管理局和海峡办、海南省国资委、海南省市场监督局,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口市市委、海口市政府、海口市发改委、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交通局、海口市国资委、海口海事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海关、海口市税务局、海口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