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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SZ000893)$

就我的估计,持有亚钾目前要面临以下两个困难:

1、短期业绩预计会很差。一个是去年四季度所得税优惠到期,所得税税率将从10%上调到35%左右,一个是2号井治水和井道修复的费用。2号井应该是去年就从在建转为固定资产(我没细看最近的财报,只是从常规判断,既然去年就已经投产过几天,按理已经在建转固),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很可能计入当期费用影响当期净利润,所以23年4季度和24年1季度的业绩会很差。

2、在2号井修复和小东布矿井建设完工之前,仍然会有对亚钾管理层的质疑,这个是对亚钾管理层报喜不报忧行为的反作用。我预估这段时间在6个月左右,直到2号井修复和小东布完工投产可以确定无疑,这种质疑才会消散。亚钾管理层喜欢画大饼,却不能按期做到,结果损害的是自己的信用,教训深刻,希望亚钾管理层以后务实少说大话,还没谱的事情别乱画饼。

做好这两个思想准备,觉得亚钾能在半年左右时间完成两个百万吨工程投产,大概就能持有亚钾了。否则,这半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严重动摇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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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井只付了预付款或进度款,是在建工程,没有验收,就还不能转固!

01-17 12:14

有35 %的所得税率么?正而八经胡说八道

01-18 10:42

最怕的就是 整个地块 有大量含水层,就像煤矿有瓦斯一样,那以后渗水就是经常性现象

01-17 15:53

1、中农钾肥主体,在老挝境内资源税税率为4%,所得税税率为 35%。
公司其他主体执行的所得税有多种税率:16.5%、17%、20%、24%、25%、35%。
具体到老挝境内为:
△销售矿产品按照政府核定销售价×销售数量作为应税销售额,按照4%税率缴纳资源税。
△销售矿产品按照政府核定销售价×销售数量确定的应税销售额的30%,按照10%税率缴纳开采增值税。
但,自2021年9月1日起,本公司不再承担开采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原因是,本公司下属公司中农钾肥有限公司、中农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老挝《增值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老挝国内销售或出口化肥免征增值税。
△2023年10月6日到期的税收优惠是这样的。
根据老挝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在塔銮湖经济特区和全国各地的经济特区投资政策的决定》规定,
在经济特区执行委员会注册的贸易类企业免利润税 2年,本公司下属公司瑞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期=2021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期间无需要缴纳利润税。
瑞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0%。
瑞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厚朴贸易全资子公司。而新加坡厚朴贸易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瑞隆为全资孙公司。
因此最好的手段是,优惠免税期到了就XXX。比如好好谈? 就行了!
只要正常利益通畅,换马甲是通行做法。
2、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井下巷道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具体计提方法:
当期应计提折旧额=截至期末累计采矿量×井下巷道原值 /矿产资源可采储量- 上期末累计折旧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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