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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当初可是7个部门进驻了滴滴,有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现在只有网信办公布了处罚结果。

看好得拿得住啊!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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