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间,证监会通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我乐家居”股票案调查进展,证监会拟依法没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所得1653万元,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合计被罚没4948万元。
我乐家居公告:
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证监会通报涉我乐家居“违规减持案”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
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比例减
持,已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上述股东涉嫌
限制期转让我乐家居股票案,已由江苏证监局
调查完毕。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合计减持
我乐家居股份比例达到5%后,于范易、埃维管
业、埃维创业、埃维商贸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
局依法拟对上述股东作出行政处罚:对于范
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16,534,888.07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
不再是60万,是不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