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是电影呢,后台把车都锁死了,门打不开,窗户打不开,猛踩油门车也开不走,最后把你在车里憋死。你想想允许这样设计吗吗,
再继续给你解释,两种情况:
1、脚踩油门,AEB介入解除,AEB继续判断符合介入条件,又介入刹车,此时油门处于继续被踩下的状态,AEB介入解除,AEB继续判断符合介入条件,又介入刹车.......最终撞车,这AEB要来何用?
2、脚踩油门,AEB介入解除,AEB不再判断符合介入条件......最终撞车,这AEB要来何用?AEB是一次性用品?
都达到触发条件了,触发条件没有解除还不刹死,完全违背AEB设计的初衷。还扯什么人车控制权顺序。
你这理解能力,触发的外部条件解除之后,AEB才交出控制权,这有什么问题?哪里来的憋死?
外部条件没解除,继续刹住,就不会撞车,哪来的憋死一说?
别跟我讨论逻辑和技术了,要不你直接量明“遥遥领先”粉丝或股东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