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药明生物的HR8333法案有个麻烦事,联邦资金就算不包括联邦医保,但是这些TOP20 企业特是否会为了跟药明生物合作,放弃联邦资金。药明的很大比例营收,靠的是这些TOP20.欧洲、日韩、澳大利亚药企,一样被管辖着。法案不修改最后落地,不考虑上诉,药明生物在这些区域的营收,岂不是以后就归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