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5月31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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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孙肃博4月18日,新华联(000620.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据悉,新华联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

  近日,新华联收到新华联控股转发的北京市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139号〕及《决定书》〔(2022)京01破199号之五〕,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六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的新华联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公告〔(2022)京01破199号之一〕,上述六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5月19日前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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