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收执行通知书,被要求立即履行7.99亿元借款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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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孙肃博4月18日,新华联(000620.SZ)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据悉,新华联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涉诉的公告》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存在金融债务纠纷,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2023年2月7日,新华联披露《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进展的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经协商一致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借款本金7.99亿元借款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

  近日,新华联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3)京03执恢143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该案,要求新华联及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4,130.73万元,占新华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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