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深联发展申请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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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孙肃博2月16日,深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因申请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限制高消费,关联对象为黄木开,案号为(2022)粤0303执22985号,执行法院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据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深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但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据乐居财经查阅,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香港,2009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佳兆业集团(01638.HK)。

  2022年4月1日,佳兆业集团(01638.HK)因延迟刊发2021年度经审核业绩于港交所宣布停牌。据乐居财经了解,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规定,若上市公司持续停牌18个月便有权将股份除牌。因此,佳兆业将于今年9月面临除牌的风险。

  据企查查,申请人深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田同,注册资本为2343.75万港元,经营范围包括在福田区B301-38地块上按规划功能进行房地产单项开发;在罗湖区地块号为H309-3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该公司由深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4%,另34%的股份则由深圳市佳兆业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100%。深圳市佳兆业致远科技有限公司由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持股80%,由深圳森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