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间,永悦科技(603879)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2023年6月底,永悦科技股东户数为12,264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暂定在2023年10月11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永悦科技(603879)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关注“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股民此后卖出该公司股票,不影响索赔权利,不影响股民股票交易,不影响股民的股东权利。
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任何费用。
此前,永悦科技曾陷入无人机合同风波。今年8月28日,公司披露称,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约定,畅达交通向盐城永悦采购5000台无人机,总货款3亿元。
上述合同因交易方身份曾引起市场各方质疑,畅达交通是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平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基本确定畅达交通签订的3亿元采购无人机合同无法履行,平舆县财政或国资系统均无大额预算,交通系统更无此支付能力,采购协议存在不规范或违规行为。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高分子合成材料——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风险提示: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据此买卖,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