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人寿再度增资 近年累计亏损近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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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背景股东再度加码进场,横琴人寿能否摆脱“中植系”影响?

《中国科技投资》龙敏

近日,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7.53亿元,由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创投资”)出资人民币15.81亿元全额认缴。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后,横琴人寿注册资本将由23.85亿元增加至31.37亿元。

铧创投资作为珠海市国资委下属公司在金融领域的重要全资子公司,这是两年内第二次对横琴人寿进行增资。自成立以来,横琴人寿偿付能力已大幅下滑。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横琴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53.98%、119.68%,两项数据较2017年末的936.76%差距较大,实际资本仍需补充。

两年内两度增资

公告显示,横琴人寿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铧创投资、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亚实业”)、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全部投赞成票。

从具体的增资方案来看,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7.53亿元,由铧创投资出资15.81亿元单一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因此,相当于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约为2.1元。同时,铧创投资承诺,投资横琴人寿的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增资完成后,铧创投资对横琴人寿的持股比例将从32.9%增加至49%,仍为第一大股东。其他四大股东亨通集团、深圳市珍珠红商贸有限公司、环亚实业、中植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全部从16.78%降至12.75%。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不过保险公司因为业务创新、专业化或者集团化经营需要投资设立或者收购保险公司的,其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或者,经监管批准参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的,或由指定机构承接股权的,不受上述办法关于股东资质、持股比例、入股资金等规定的限制。

目前,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后生效。

股权结构显示,铧创投资的全资大股东为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资”)。而华发投资的控股股东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其最后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企查查显示,华发集团大股东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其93.51%股权,另外6.49%股权由广东省财政厅持有。

而这也不是铧创投资第一次增资。2022年5月份,横琴人寿曾审议批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3.85亿元,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2.26元,由铧创投资单一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横琴人寿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加至23.85亿元。

包括本次增资在内,铧创投资两年时间内将对横琴人寿共计增资24.51亿元。而近年来,横琴人寿与铧创投资及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亦较为频繁,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物业及水电费用、租赁费用、餐饮服务费以及购买保险产品等。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大股东两年内密集增资可能表明几个方面的情况。首先,大股东对横琴人寿的未来发展和业绩有较强的信心,愿意通过增资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投资。其次,增资行为可能也反映了大股东对横琴人寿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和潜在增长机会的看好。此外,这种增资行为还可能是为了满足保险公司业务扩展、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要求等方面的需要。总之,大股东的增资行为应当基于对企业长远发展的综合考量,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至于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是否会改变企业的性质,这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其业务运营。一般来说,如果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过高,可能会增强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从而可能影响企业的决策过程和公司治理结构。但是,是否会改变企业的性质,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目标、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多个方面。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会关注大股东的行为是否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柏文喜说道。

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在横琴人寿的案例中,铧创投资增资后持股比例达到49%,虽然超过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但这是在监管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只要横琴人寿遵循相关法规,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企业性质。同时,其他股东和监管部门会对公司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成立以来累计亏损近11亿

自2016年成立以来,横琴人寿业务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iFind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2年末,横琴人寿营业收入分别为9.91亿元、26.66亿元、37.31亿元、77.67亿元、79.63亿元、95.38亿元,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8.63亿元、24.62亿元、59.55亿元、66.22亿元、67.86亿元、79.71亿元。

然而同期的净利润分别为-8240.73万元、-2.46亿元、-2.41亿元、5868.58万元、1101.86万元、-1.79亿元。截至2023年9月末,横琴人寿营业收入为86.89亿元,同比增长9.02%;但其净利润进一步亏损至3.17亿元。

成立七年以来,横琴人寿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3.45亿元,但净利润累计亏损近11亿元。对于利润下降的原因,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在横琴人寿最新的评级报告中指出,受国债收益率曲线下行影响,横琴人寿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规模增加,加之退保金规模增长,对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从偿付能力数据看,相比成立之初的水平,横琴人寿近年的偿付能力已大幅下降。iFind数据显示,2017年末,横琴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936.76%。此后其偿付能力水平持续下降,一直到2022年末,横琴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最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数据分别为131.13%、96.98%。

经过2022年的增资,横琴人寿偿付能力有所提升。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横琴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53.98%、119.68%,较2022年末分别上升22.85个百分点、22.7个百分点。

但与2023年三季度末相比,横琴人寿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下降9.72个百分点、9.41个百分点。横琴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市值下跌,实际资本较上季度有所减少。

而横琴人寿也在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了2024年第一季度的数据,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41.84%、109.35%,较2023年四季度末进一步下降。

联合资信表示,2023 年前三季度,得益于保险业务的持续拓展和投资资产配置力度增强,横琴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与投资收益均有所提升,推动横琴人寿营业收入进一步提升;但由于营业支出增加导致利润处于净亏损状态。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认为,横琴人寿保险业务收入继续增长,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有所回升,但仍处于亏损状态,盈利能力下降,投资资产质量以及风险处置情况仍需持续关注;同时,横琴人寿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需持续关注。

记者就股东增资、业绩、偿付能力等问题致函横琴人寿,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