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是顾胜05-09 01:42刘继鹏的观点非常合理:
1、上市公司有剩余资产的,优先补偿给中小股东;
2、中国证监会所属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也应进行补偿;
3、上市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应该自掏腰包来补偿中小投资者的损失。
从三方面对受害股民进行赔偿,保障股民遇到财务造假时,能够真正得到完全的赔偿。只有这样,居民才敢进来。
可惜,新国九条恰恰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着墨太少,含糊其辞。令人质疑其成色。
。$中概互联网指数ETF-KraneShares(KWEB)$ $标普500指数(.INX)$$纳斯达克综合指数(.IXIC)$
Madmaxvde05-09 01:34前有油价翻倍还年年亏损的中石油,后有增发几百亿用来理财的宁德时代,您还指望它们会留点剩余资产补偿中小股东?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一句,也还是那句话,除非把这些金融口的人枪毙一半,否则指望它们能做出改变,真是白日做梦。
哥木05-09 08:21如果实控人是民营企业家,他们不光面对股民,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员工、地方就业负责,上市只是锦上添花,不能本末倒置。
如果实控人是国资,证监会搞得定那些和他同级别甚至更高级别的单位么?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谁来付?
任何朝代、任何国家、任何行业,小民都是贡献者,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天道明灯05-09 05:57不知美帝怎么做的,瑞幸退市赔了好几十亿给股民。印度退市股民毛都捞不到,专门保护大股东。不过刘教授算是有良心的专家了,讲了不少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