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鼓励棚改探索直接货币补偿 可提取公积金帮直系亲属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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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并且可在首付比例、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在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过程中,探索采取直接货币补偿、发放购房券、异地实物安置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征迁群众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对2016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新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凡在文件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的,可以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45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提高到65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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