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不可抗力会造成业绩预测不准,而补偿协议就是为了实现最低的盈利水平。现在反过来说不可抗力所以撤销补偿协议明显是把承诺当儿戏。也是小股东的无奈,投反对票,证监会投诉是必须的。
③但是作为国企,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 更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所以在多次斡旋之后,要求省高速放弃启动不可抗力的条款,双方拟议延后一年的考核期。这就是《关于变更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业绩承诺的公告》的背后由来。
询问得知,接电话的正是公司董秘杨汉明先生。杨先生讲话文雅客气,条理分明,隔着电话也能感受到是一位谦谦君子。不但为我解答了这个问题,还一并回答了广惠高速改扩建和广佛高速后续费用如何结算的问题。杨先生拨冗40分钟为我这个纳米小股东讲解了这么多,非常感谢。
但是君子和而不同,对杨先生对变更公告的合理性的解释,我还是有些存疑。据我所知,目前国家在司法判例中,还没有接受把疫情管控造成冲击的纳入不可抗力的范畴。也许我理解的不对,消息不准确。退一步讲就算是纳入了,双方应该如何协商,这个我就更不懂了。球友里面如果有法律人士,请不吝指教。
距离投票还有一个周,希望公司管理层能够在这段时间里面,能考虑我们这些中小股东的诉求,为大家争取到一个都能接受的结果。
个人认为,不可抗力会造成业绩预测不准,而补偿协议就是为了实现最低的盈利水平。现在反过来说不可抗力所以撤销补偿协议明显是把承诺当儿戏。也是小股东的无奈,投反对票,证监会投诉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