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年度年年都分红太少。扣除物业评估价值的增增减减,公司一直是稳健盈利的,收租股嘛,圳华公司也一直账面上有现金。所以,达力公司完全可以年年分红50%以上,但是公司每年分红不到实际利润的20%,不需要反对么?
2.股权激励完全没有必要,我是非常赞成给公司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士在圳华清算完成,拿到现金,并承诺大部分现金分配给全体股东的同时,提取特别贡献奖金给陈永栽先生,赵少鸿先生,黄世达先生,黄爱仪女士的。陈老先生高瞻远瞩拿下地块,赵先生,黄先生,黄女士一直在圳华做董事,他们有功劳。该得奖金。这个在$亚洲联网科技(00679)$ 公司有先例的。
其他的董事,有什么功劳,值得特别的股权激励?而且是10%这么多?所以,必须反对股权激励。然后到时候成功了,我们小股东申请给有功之臣大大的特别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