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ekist-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0喜欢:0
援引破产法chapter 11,不代表债权人不要对价,这个对价会降低老股东的利益,削弱抄底的回报。
保全股东利益,而削弱债权人利益的做法,美国同样不常见。

我的思路和你是一致的,不过我不是那么懂美国破产法在实操中的微妙应用。看不懂的,我只能放置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