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补偿款未解决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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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并购往往会有对赌协议,对赌协议中往往会有业绩补偿条款。

当对赌约定期结束,被收购方未完成对赌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时,需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补偿方可能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可能是其他人。

当业绩补偿方是控股股东时,其欠上市公司的业绩补偿款,构成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我们都知道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对控股股东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会戴帽,此问题解决不了没法摘帽。

当业绩补偿方不是控股股东时,其欠上市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属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与公司的其他应收账款无异,是计提还是挂帐?只要符合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即可。

$ST中安(SH600654)$ $ST瑞德(SH600666)$$*ST天沃(SZ002564)$

全部讨论

03-30 11:48

冠军老师,不懂就问。这个控股股东不能偿还的话,确实是属于资金占用。可是这个是明牌啊,2月份就公告了。摘不了帽的话股价会怎么反应呢?

03-30 19:57

老师。4.27就确定能不能摘帽了吗,感谢

周一跌停

03-30 11:52

受教了

普及的不错